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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炎患者的“十不可”
来源: 时间:2006-4-29 【字体: 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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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 不可饮酒: 酒精中的杂醇油和亚硝胺可使肝脂肪变性和致癌,因此肝炎病人应滴酒不沾,以免肝脾受损。

   二、 不可吸烟: 烟草中所含多种有害物质,能损害肝脏功能,抑制肝细胞生长和修复,因此肝炎病人必须决意戒烟。

  三、 不可恼怒: 祖国医学认为,郁怒伤肝,肝气郁结不伸,易成积癖,因此恼怒为肝病之大敌。

   四、 不可过劳: 肝为人体重要代谢器官,肝炎病人肝功失常,营养失调,故疲乏无力,需要多休息。

  五、 不可焦虑: 肝炎久治不愈,常使人焦虑,使大脑皮层高度紧张,对肝病康复极为不利。

  六、 不可悲观: 肝炎病人一旦对治疗失去信心,病情就越发难以控制,因此病人要乐观、豁达、增强信心。

  七、 不可乱用补药: 膳食平衡,是保持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,如滋补不当,打破平衡,会影响健康,因此要慎用补药。

  八、 不可生活不规律:

  十分病七分养,因此充分的睡眠,合理的营养,规律的生活,对肝炎病人至关重要。

  九、 不可用化学药物:是药三分毒,药物对肝肾都有损害,肝炎病人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,合理服用中药或动物药,副作用小,以免适得其反。

  十、不可乱投医: 不可轻信江湖游医,以免病未治好,钱未少花,贻误病情,追悔莫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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